從去年開始(95年)不知怎麼了 ,殘障津貼發放的申請審查變為嚴格,據我所知,除了要審查申請人的子女的戶籍財產資料外(連嫁出去或遷出戶籍的也算),竟然連申請人的父母親戶籍財產資料都要審查,有的都已過逝很多年了也不放過,真的是"連死人也不放過".....,試想,誰想身殘呢?大部份都是意外或經濟狀況不佳而缺乏妥善醫療所致.....,而家庭本來就富有的人,身殘的機率本來就不高,因為從小就被保護著,除非是先天上的緣故,即使有,相信去申請的人也是極其少數,畢竟也只是3.4千元 ; 而會去申請的人大部份都是經濟狀況普通以下的家庭,政府犯不著因為缺錢或不想發放,就更為嚴格審查資格,殊不知幾千元對一個不富裕的家庭也是一種甘霖,我身邊就有幾個這種例子,他們現在有的已被取消資格或可能等著不知何時被取消資格而憂心,不知一心只會拼選舉的政府,你們可曾同情或想過,這裡也是選票的所在呀!
只能說,你要盼望國會多一點時間用來審查或修改民生、經濟、治安等法案;而不是像現在天天在扮演誰要當老大,呵呵~
1樓的,你說的確實有此情況,但這可以修法加以規範,如申請置產或申請減免稅金,都只能限是申請人的直系血親才可,當然置產過多或本身財產過多,自然而然於審查時就會被淘汰下來了,我只是針對那些家庭經濟本身就不好的人,希望政府能高抬貴手而已 !! 不要說因為申請人本身或小孩名下有一棟房子,也不管是否還在貸款中,就把人家取消資格,這樣不好!
問題是台灣有太多人利用殘障同胞來自肥 - 例如用他們當人頭來買賓士車。就是這種貪便宜的敗類才使的政府需要花那麼多時間和精力來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