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投獨立或統一 一次解決與中共的關係,全民尊重投票結果,不惜一戰也要獨立, 或是排除萬難,以臺灣人民最高利益前提下統一。 2立法禁止分化對立 任何分化對立言論及行為,造成臺灣人民衝突之人物,應為內亂罪受處罰判刑 3成立廉政署貪污重型 任何貪污最低無期徒刑,最高死刑,職位越高越加重
最近曹先生提出「和平共處法」剛好版主也提出乾脆把統或獨的公投搬上檯面,所以我提出一點點淺見盼賜教。獨立跟統一是兩黨在選舉時不得不先顧的基本盤,如果不是選舉發瘋,其實主張獨的人要的是所謂國對國的「和平共處」,而統的人也希望先「和平共處」一段時間要統再統,因此都不是也沒辦法急獨或急統,因為想歸想最後決定是在主客觀條件包括島內資源、外在經濟政治環境及國內民意與對岸的態度等等(尤其是後者)!至於所謂的「和平共處法」不也是凝聚共識然後跟對方談,爭取一段時間「和平共處」,但都能永久嗎?即使中共領導人基於一些原因會接受,但頂得住他的人民民族情感及百年來終於能有強大機會不願再喪失領土的壓力而讓台灣永久自外於中國領土主權之外嗎?想一想那天有人說澎湖或那一個外、離島要獨立或被外國佔領台灣人不會拼命?不論是獨還是統或是和平共處法都只是權宜,其實說穿了那一個不是在想「和平共處」?政治人物如ㄚ扁如果有機會他也會做呀,為了諾貝爾和歷史定位!所以一切都是過渡,騙一騙選票的啦,不會是永久的!
我非常贊成 可是你這個太過理想化 也容易引起統獨危機檯面化
學學美國, 美國是種族大融合. 如果真要排他, 印地安人最有資格講話. 要學美國人的民主, 就學徹底. 民進黨成員就不是中國黨嗎? 只不過比較早到台灣而已.
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同的兩個國家 藍綠問題是政客製造出來的
1.「公投獨立或統一」建議加另一個選項:「維持現狀」 2.「禁止分化對立」比較難界定,要明確定義,否則很容易就成立。 3.「任何貪污最低無期徒刑,最高死刑,職位越高越加重」我雙手贊成。 最後請勿老是講「中國黨」,要講不如請原住民來發聲「中國人」在台灣消失就沒有對決了。哪些是中國人呢?祖先從大陸來的都算吧。
只要中國政黨在台灣消失 就沒有藍綠對決和 1個中國1個台灣的鬥爭 只要大家都認同台灣國家 拒絕外來政權 台灣政治經濟教育文化絕對都ok
非常同意以上主張
同意,但第二條的"立法禁止分化對立”有問題,中國黨立法圖利特定族群,這樣是不是要把這個中國政黨的黨人全部判內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