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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第四選區

強姦犯強制化學去勢

強姦犯強制化學去勢

對於侵犯他人身體的人是不可原諒的

希望有立委可以支持

不要向某個女性立委一樣

只有在發生事情的時候才在那邊作秀

說要鞭刑....等等

結果也只是說說做做秀而已

southsoul** 發表於 22個月前 (2008/01/11 01:36:17)
  1. 7.

    阿扁執政都不管治安,整天只會搞什麼台獨,連我這個泛綠的看不下去了!應該把強姦犯都殺光,學日本,不要搞什麼人權,哪裡犯罪就砍哪裡!這樣治安才會好!

    mimic080303** 發表於 22個月前
  2. 6.

    沒錯..光去勢是沒有用的..有很多其實都是心理變態犯罪..他們即使變太監也照樣會想出各種方法犯罪 ..這一切都要怪日本A片?花招百出..唯一方法還是判無期徒刑..讓他們永遠沒機會出來犯行..

    ahshen5** 發表於 22個月前
  3. 5.

    贊同"守法的人民都沒有人權了,還在那邊替罪犯爭取人權?!" 之前上課老師說,應該學新加坡,要有鞭刑,降子大家都怕被鞭型,犯罪的人自然減少很多!

    adf36ki** 發表於 22個月前
  4. 4.

    去勢有可能會讓強姦犯用更殘酷,更光怪陸離的方法來作侵犯行為,可以處罰犯人,但是不一定能解決問題,最好是可以裝追蹤晶片或24小時監視。

    bstlee.** 發表於 22個月前
  5. 3.

    只是強制去勢太便宜他們了.要拖出去斬了~

    pa1217g** 發表於 22個月前
  6. 2.

    對了!如果有強暴犯不只是會強暴受害人,還會加上暴力,應該要直接槍斃!!如果只是斷手腳,我們還要繳稅養這些罪犯,浪費!!

    judyq06** 發表於 22個月前
  7. 1.

    贊成!!不讚成的應該去給那些強暴犯強姦或是雞姦阿~~講什麼"人權"? 守法的人民都沒有人權了,還在那邊替罪犯爭取人權?! 會犯法的就不是人了還要什麼人權?連動物權都沒有資格!!畜牲不如!! 動物都比它們善良可愛!!

    judyq06** 發表於 22個月前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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